两部门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使用,更好满足外经贸企业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及时摸排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着力解决外经贸企业“急难愁盼”,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通知要求,便利各类跨境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积极创新产品服务,更好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因企施策,增强优质企业、首办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获得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发挥带动作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结合企业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业务支持,强化保险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发挥相关资金、基金等引导作用;开展多样化宣传培训,促进银企对接,扩大政策受益面。
宁波一地购房最高送18万消费券 可在指定商户购买汽车及家电******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海曙发布”微信公众号2日消息,宁波市海曙区于2月4日—2月10日推出总额2000万元的“购房赠消费券”活动,最高可送18万元消费券。活动期间购买海曙区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每套房签约金额小于等于300万元,可获赠消费券10万元,每套房签约金额在300万至500万元之间,可获赠消费券15万元,每套房签约金额大于500万元,可获赠消费券18万元。消费券仅限购买海曙区域指定商户的汽车及家电,领券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